左腦先生:
你覺得衝突是........
"在一段親密關係中,衝突或不同意對方意見是很正常的"
"當伴侶彼此花許多時間相處,很自然地就會有衝突或是彼此不同意"(A)
還是
"處理衝突以及不同意有助於面對愛情中彼此的差異"
"衝突及不同意對方意見能促進親密關係中的溝通"
"面對衝突與不同意,能讓我們更了解彼此"(B)
或是
"衝突或不同意會威脅到目前關係是否繼續維繫"
"衝突或不同意代表表關係可能要結束了"
"衝突或不同意可能意味著最後有人會難過或是受傷"(C)
上述(A)、(B)、(C)為三種衝突信念的例句(引自Simon et al., 2008)。(A)代表你認為在愛情關係中發生衝突有多正常的想法,(B)代表在親密關係中衝突具有建設性的想法,(c)則代表衝突在親密關係中具有破壞性的想法。光是你對衝突抱持的想法就會對你的親密關係產生影響了。
Simon等人(2008)發現大學生認為衝突是關係中的一部分,並且認為衝突有助加深於彼此的認識,他們面對衝突時會以彼此的關係為重,更願意共同妥協解決問題,兩人的關係會更加親密。另一方面,當個人認為衝突必然會破壞關係,越可能採取負向的方式面對衝突(例如抱怨或是攻擊對方),因此彼此變的較不親密。此外,Cramer(2000)也發現相似的結果,大學生覺得在愛情關係中彼此差異越多,而且個人不喜歡彼此間有這個多差異,並且認為沒有辦法消除這些差異,當個人越這麼想,他會對彼此的關係越不滿意。
上面的研究指出,我們對衝突的想法,會影響面對衝突的行為,並且會影響彼此的關係。個人越接受關係中會有衝突是正常的,以及越能正向地看到衝突,就越能正面的因應衝突。相反地,如果個人越害怕衝突,越認為衝突是不好的,則越逃避面對與解決衝突,反而對關係具有更負向的影響。
尤其是在大學生的階段,正處在發展自我認同以及建立親密關係的時期,更容易因彼此差異而引起衝突。例如:Chen等人(2006)針對200名成人進行深度訪談,其研究發現個人在17至27歲這段期間,個人與親密伴侶間的衝突程度呈現出倒U字型,如下圖所示,17歲至25歲其間彼此衝突的程度不斷升高,直到25歲之後會逐漸降低。17-25歲正涵括了整個大學階段,以上研究顯示了大學生的親密關係衝突的基調是持續的增強。
圖:伴侶衝突基本模式,引自Chen等人(1998),p.419
在面對持續提升的關係衝突,伴侶雙方要如何才能安然地度過這段期間呢?依據Simon等人(2008)以及Cramer(2000)的觀點,個人對衝突的抱持的想法越正向(例如:衝突有助於了解彼此),越正常化(例如:衝突是很正常的),就越能有效地因應衝突,促進關係的滿意程度。
延續上面的觀點,自然地提出一個疑問:這些對衝突的想法是怎麼來的呢?為什麼有些人會認為衝突是正常的,是有用處的?但是有些人就認為衝突是不好的?
學者從原生家庭關係中看到了一些蛛絲馬跡,例如:Reese-Weber與Bartle-Haring(1998)研究發現,大學生在家人關係中越傾向以特定的方式處理衝突(攻擊、妥協或逃避行為),就越可能在愛情關係中使用相同的方式處理衝突。
後續學者進一步探討到底是怎麼樣的家庭互動、家庭規範影響到個人對衝突的想法以及所採取的行動,例如:Koerner與Fitzpatrick(2002)撰寫了一篇文章,標題為"You never leave your family in a fight: The impact of family of origin on conflict-behavior 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你從未離開過原生家庭),去探討原生家庭如何你處理親密伴侶間的衝突。他們針對260位大學生進行研究,發現在不同家庭中成長的人會對愛情關係衝突有不同的想法以及行為:
1.共識性家庭(Consensual)有著兩種相反的特質,其一重視家人間的凝聚力以及結構,其二他們同時重視表達感受的重要性。在此家庭中成長的人,面對親密關係的衝突時會逃避衝突,缺乏實際面對衝突的經驗,他們也無法學習到好的衝突處理方式。然而他們又渴望能表達感受,因此他們會用負向的方式處理衝突,例如:逃避、口語威脅或攻擊對方,持續抗拒的行為。
2.多元論家庭(Pluralistic)的特質是強調溝通與表達,能接受衝突是關係中的一部分。因此個人面對關係的衝突時,較不會逃避衝突或是口語攻擊及威脅對方,他們較能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衝突。
3.保護性家庭(Protective)強調服從家庭規範,不鼓勵家人有自己的意見與想法,認為衝突代表互動破壞了家庭規範,需要極力禁止。因此,個人面對親密關係衝突時,會負向地解讀衝突,他們會盡量逃避衝突。非得面對衝突時,他們會以直接面質的方式處理問題,沒有學習到較高的技巧。
4.自由放任家庭(Laissez-faire)的特質是強調個人自主性,家人間不會有過多的溝通以及情感交流,家人於家庭外各有支持的系統,個人不會倚賴其他家庭成員獲得情緒支持。在此家庭成長的個人,不想要衝突,但是他們並不會認為衝突具有威脅性。雖然他們也會逃避衝突,但是一旦要面對衝突,他們反而能不受負向情緒得干擾,採取正向的方式處理衝突。
Fitzpatrick與Ritchie與同僚指出在此四種家庭類型底下,其包含兩種不同的家庭溝通模式,其一為溝通取向代表家庭重視與創造開放溝通的氛圍以及交換關於態度、信念以及價值的想法的程度。其二為服從取向代表家庭強調態度、價值與信念同質的程度,此兩向度可構成四種家庭類型,例如:共識性家庭為高溝通與高服從;多元論家庭為高溝通與低服從;保護性家庭為低溝通與高服從;自由放任家庭為低溝通與低服從(引自Koerner & Fitzpatrick, 2002)。Koerner與Fitzpatrick研究發現,服從取向更能顯著地預測成人與伴侶衝突處理方式。換言之,原生家庭間對於凝聚力、一致、服從的信念才是影響個人是否採取負向的方式處理與親密伴侶的衝突。
個人越要求關係中要有秩序,要有規範,就越無法忍受伴侶表達不同的意見,越無法接受伴侶跟他(她)不同,認為只要關係中出現不同就會引起他(她)的不安,深怕會危及到目前的戀愛關係。所以,他(她)就容易認為衝突是不好的,可能會逃避面對衝突或是使用粗糙、強制性的、不適當的方式去處理衝突,反而耗損了關係中的愛與親密。
坊間各種兩性關係"專家"建議了各種處理衝突的方式,聽從了他(她)們的建議也學了各種的因應技巧,然而一旦面臨真實的衝突情境,所學到的因應方式全都派不上用場,因為根植於腦袋中對於衝突的想法,左右了你對衝突的反應。要突破源自於原生家庭的影響,除了要時時覺察自己的行為與家庭的關聯,並且提醒自己"我可以跟我的家人不同,我可以有獨立的想法、感覺"。此外,更重要的是尋求專業諮商協助,學習到更好的方式面對關係中的衝突。
【若引用至學術文章,請遵守apa引自原則】
截圖取自林天祐(2010),APA格式第六版,pp.36-37。
插圖:取自google
參考文獻
Chen, H., Cohen, P., Kasen, S,, Johnson, J. G., Ehrensaft, M., & Gordon, K. (2006). Predicting conflict with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 during the transition to adulthoo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3(4), 411-427. doi: 10.1111/j.1475-6811.2006.00127.x
Cramer, D. (2000). Relationship satisfaction and conflict style 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 The Journal of Psychology, 134(3), 337-341. doi: 10.1080/00223980009600873
Koerner, A. F., & Fitzpatrick, M. A. (2002). You never leave your family in a fight: The impact of family of origin on conflict-behavior 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 Communication Studies, 53(3), 234-251. doi: 10.1080/10510970209388588
Reese-Weber, M., & Bartle-Haring, S. (1998). Conflict resolution styles in family subsystems and adolescent romantic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Youth and Adolescence, 27(6), 1998. doi: 10.1023/A:1022861832406
Simon, V. A., Kobielski, S. J., & Martin, S. (2008). Conflict beliefs, goals, and behavior 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 during late adolescence. Journal of Youth Adolescence, 37, 324-335. doi: 10.1007/s10964-007-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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